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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停车协议书,能适合一切的停车吗?

发表于2013-07-05

   显然这份协议是有很大的瑕疵的,至少现在的停车有三种情形:1、产权车位的停车、这部分是拥有地下车位的停车情况,车主是每月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不存在停车费;2、是道路地面的停车,这部分车主是按月购买月卡的,停车位是不确定的;3、是每天出大门按日付费的。

发表于2013-07-05
我建议地面停车也应该划线登记车牌号!
发表于2013-07-05

个人认为:这份协议说的很清楚。

1、地面停车费,指的是车辆占道有偿使用费。您占据了小区业主道路的公共利益,就应该有偿付费。物业公司不会对您的车因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只是代表小区业主对您进行收费,故不存在托管关系。但物业公司有必要对小区的公共环境进行有序管理,维护小区良好环境。

2、地下车库停车费,产权车位的停车是签订租赁合同,按合同法进行管理的。对停在地下车库的车因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是要进行赔偿的。

3、每天出大门按日付费的,是不享受包月的权利的。属于散客。办证月交150元,不办证的月交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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