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物业这么积极地动机何在?

发表于2014-09-10
标签:改造到底要不要盛 合同 物业 

前两天看到楼道里贴出的告示,我在想为什么让盛孚参与此事呢?大家都知道盛孚的合同期是两年,现在只剩10个月了,以他们现在的口碑,续约是小概率事件,而这些项目要是开工了,15年7月之前肯定不可能完工。到时候要是他们走人了,那我们还么有完工的项目怎么办??所以我认为现在可以通过招标找一些专业公司进行,不要让物业参与,否则就是请神容易送神难。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大家补充

发表于2014-09-10

物业是服务型行业,那个小区也离不了。康城搞不好的内在原因是,我们没有选出和造就一个好的业委会。正常情况下,业主应该团结一致建设好一个代表业主权益的业委会,而不是频繁地更换物业!

发表于2014-09-10

业委会15年3月要换届,按法规规定今年12月要成立换届小组,换届小组成立维修基金必须停止使用,再讲物业l5年6月合同到期,这么多工程能完工吗?到最后又是搞了一团糟,倒霉最后还是业主,物业中间拿差价,业委会拿好处,为什么这些工程早不做,大家懂得呀!

发表于2014-09-10
引用:醉诱仁在2014-09-10 15:26:33写道:
3楼

业委会15年3月要换届,按法规规定今年12月要成立换届小组,换届小组成立维修基金必须停止使用,再讲物业l5年6月合同到期,这么多工程能完工吗?到最后又是搞了一团糟,倒霉最后还是业主,物业中间拿差价,业委会拿好处,为什么这些工程早不做,大家懂得呀!

 工程早做晚做,该做的都要做!

 外高桥那么祸害康城还在康城祸害了六年呢!

发表于2014-09-10

只要是为了业主的,都可以搞。欢迎业主的不同声音。

发表于2014-09-10

这话说的好像你最聪明似的。 

发表于2014-09-10
清理居改非要能这么积极就好了。
发表于2014-09-11
就事论事,,物业只是在执行业委会的决议吧,真正的决策权应该是在业委会和业主大会手里
发表于2014-09-12

真是不明白,不修业主就得利了?维修基金躺在的是政府的帐户上,又不会返还,现在康城很多设施近十年了,就是要修的时候了,如果这时候再反对,物业顶多就是不作为了,业主能得到什么好处呢?因噎废食不可取,担心有猫腻就加强监督,要求共费公开透明,而不是抵制,作为业主,个人意见就是修比不修强,早修比晚修强。。。

发表于2014-09-12

康城几万人,每位业主的声音可能都不同,反对的,支持的,抱怨的,提意见的,质疑的。。。


希望物业业委会能综合慎重考虑各种善意的意见,积极和业主沟通说明,主动争取业主的支持,把项目流程方案逐步完善,能坚持对的方向,正确的流程,积极推动。


不要因为有人反对就停滞不前,或者就放任不管不作为,管理大型小区本来就是有一定难度的,有一定复杂性,就要求物业有经验在一定压力中工作。该怎样还怎样,只要是合乎业委会规定的工作流程的,符合绝大部分人的利益,物业业委会就应该坚持。需要每个人都认同肯定是不现实的。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