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发表于2016-02-21
标签:封闭 城市规划 建设 大院 住宅小区 
【我国将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另外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发表于2016-02-26

原则上,懂吗?

发表于2016-02-26

原则上,懂吗?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