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APP

扫码或在应用市场

搜索“房天下”下载

上一页 |1
/1页

主题:警情推送(2010-50)——出入境证件加急无需付费,但须符合条件

举报 X

shbspolice01

等级:
财富:
发表于2010-08-24 15:29:2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近期,不少市民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办了港澳通行证,打算去香港或澳门来一次痛痛快快地出境旅游。对于首次申请通行证的市民来说,通常需要10个工作日可以领取证件。但据记者了解,最近一段时间,出入境发证窗口经常会有一些申请人前来要求提前领证,而加急事由并不充分。  
近日下午,三个人风风火火地赶到出入境管理局发证窗口,称他们要随团赴港旅游,现在旅行社急需他们提供通行证号码以便帮他们预订机票,而按照回执单上的拟取证日期,他们应该于两天后来领证。民警通过查询电脑,告知他们的证件已经通过审批,但尚未制作。听到这一情况三人更加着急了,请民警帮忙加急,但所提供的理由却仅仅是要去旅游,晚了订不到飞机票,并表示愿意付点加急费用。
遇到这类申请人,窗口民警明确告之:办理加急证件不需支付加急费用,但是需要符合条件。同时,民警耐心地建议他们与旅行社进行沟通,合理安排行程。  
在此,市局出入境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首次申请港澳通行证的办证时限是10个工作日。希望有出行计划的市民早作准备。另外,如遇以下几种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后,都可以申请急事急办:  
1、出国/赴港澳台奔丧或探望垂危病人;  
2、出国/赴港澳台治病;  
3、出国/赴港澳留学且开学日期距取证之日不满一个月的。
 
宝山公安分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正在载入用户签名信息
上一页 |1
/1页

主题:警情推送(2010-50)——出入境证件加急无需付费,但须符合条件

[复制链接]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在本论坛发帖哦,请 登录 或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