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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警情推送(2010-59)——谨防街面抛物诈骗案件

发表于2010-11-10
案例一:
前不久的一天,刚来上海不久的李先生通过朋友介绍,好不容易在上海西北角找到了工作。这天早上是他上班的第一天,在地铁一号线某站点向行人问询出口时,李先生看见前方一名行色勿勿的中年男子外衣口袋里掉出了一只黑色的钱包,没等他开口叫住对方,左前方边上窜出了一个穿着黑色外衣的男青年。他一边把皮包捡起来,一边斜眼看着李先生,说:你也看见了是吗?既然看见了,只要你不报警,我俩一起分了吧。说完一把拉着李先生来到了人流最少的拐角处,正当他俩准备打开钱包察看时,掉钱的中年男子已追了过来。慌乱中,男青年将钱包塞进了李先生的大衣口袋。中年男子一边说自己掉了近一万元钱,一边过来翻看李先生的背包和衣袋。心中有愧的李先生怕钱包从自己身上翻出,便主动将背包内的物品一一拿出来交给对方。钱是没有,可中年男子又怀疑起他的一张银行卡,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李先生不但将卡交给对方进行帐户查询,而且还报出了自己银行卡的密码。虽然中年男子最终把银行卡还给了他,但在他第二天去银行取款时却发觉卡已被调包,卡内的数千元人民币也被全部提取。
案例二:
准备赶回老家过国庆节的李小姐在徐闵线灯晖路车站等车。这时,一男子骑着一辆自行车从她眼前快速驶过,令她诧异的是,从男子身上突然掉下一个皮夹子,更巧的是这皮夹就正好落在李小姐前方1米左右的地上。见状的李小姐捡起皮夹大声叫唤骑车男子,可对方连头也没回,径直往前骑去。就在这时,站在不远处的男子王某走到她身边对她轻声说“别喊了,见者有份,干脆到我车里把皮夹里的钱分了”,李小姐听后自然是一口拒绝,忿忿不平的她说应该把皮夹物归原主,但王某不同意。就在俩人推推搡搡之时,方才的骑车男子张某突然折了回来,直接跑上前质问李小姐他们俩。
因为要赶着回老家,心急的李小姐连忙澄清自己并没有拿皮夹里的一分一毫,但无论她怎么解释,张某就是不相信。争辩中,王某提议到他的车子上,把李小姐包里的东西查看一遍,真相就能水落石出。李小姐也觉得对方说得有道理,再加上自己赶时间,希望尽快解决此事,就上了车。
车厢里,张某翻看着李小姐的包,而王某则不停地同李小姐说话,当张某看到其中一张信用卡背面没有签名时,就一口咬定这卡是他的。在一旁的王某就趁机怂恿李小姐把此卡的密码告诉张某,然后打电话到银行查一下就可以知道卡是谁的。李小姐被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这么一忽悠,竟鬼使神差地将密码说了出来。于是,张某假装打电话,很快就表示此卡确实是李小姐的,说她可以走了,赶时间的李小姐迅速下了车。
一刻钟过后,当李小姐准备取出包里的手机时,结果却让她大吃一惊:皮夹、手机、银行卡全都不见了。这时,她才恍然大悟:原来刚才那两个人是一伙的,他们一唱一搭,诱骗自己把密码告诉了他们。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李小姐吓出了一身冷汗,她急忙赶到派出所报案,同时将银行卡挂了失,可惜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卡里的钱已被对方全部取走,这前前后后算起来共损失了7000余元。
警方提醒:
面对骗子扔在地上的“诱饵”不起贪念,牢记“不义之财不可取”和“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个道理。对于突如其来的“好事”,要冷静应对,千万不要抱着贪小便宜的心态,那样就很有可能落入犯罪的诈骗陷阱之中。如果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宝山公安分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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