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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谨防经济犯罪三动向

发表于2010-05-11
合同诈骗、票据诈骗和非法证券犯罪持续高发,互联网成为经济犯罪的“温床”。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自觉提高防范意识,谨慎识别、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
一是经济犯罪“嫁接”互联网。目前,通过互联网实施经济犯罪的主要形式有合同诈骗、非法传销、集资诈骗、非法证券咨询等。由于互联网的隐蔽性,公安机关在查处时往往会遭遇证据收集难、追抓犯罪嫌疑人难、追赃难。
二是合同诈骗案花样翻新。犯罪团伙虚构外省高科技公司、金融营业网点,以过滤布或其他普通廉价布料作为诈骗道具,一方面发布虚假购销信息,一方面装扮成买家登门要货,从而诱骗公司和人员签订虚假合同,骗取现金。
三是金融犯罪重心转移。金融犯罪重心向票据诈骗和非法证券犯罪转移。 票据诈骗的作案方式主要是购买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随着证券市场的回暖,非法证券犯罪进入高发期。此类非法公司用电话向客户推荐股票,收取咨询费用。他们背后一般存在地下庄家,通过推荐同样的几只股票,从而抬高股价,坐收渔利。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
2010-5-11

主题词:【 警情推送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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