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7月上海房产个税征收详情
- 发表于2013-06-24
- 发表于2013-08-26
哎,这个征收税率,已经习惯了。自从国五条出来之后,就淡定了
- 发表于2013-12-17
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现在收税越来越高
- 发表于2013-12-26
税收是一个大款的来源啊。
- 发表于2014-02-11
房产税很早就开始征收了。
哎,这个征收税率,已经习惯了。自从国五条出来之后,就淡定了
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现在收税越来越高
税收是一个大款的来源啊。
房产税很早就开始征收了。
5月25日,沪上有媒体报道称,关于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将被打破。原先可自行选择总房价1%(普通住宅)或2%(非普通住宅)或个人所得的20%比例进行征收,一张由上海市财税局下发的“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却将二手房交易税率定死在个人所得的20%。据该媒体报道,通知同时要求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加强对二手房交易个税的征管。
此通知一出,在市场上立即引起了颇大的震动。25日稍晚,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通过媒体出面否认了该传闻,并表示按既定政策执行。
上海市财税局称5月30日将就此事发表官方统一口径
今天(5月28日)下午13点15分左右,新民网连线上海市财税局办公室。该办公室工作人员首先确认先前确实发过一个关于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的说明性通知,但否则该通知将二手房交易税率定死在个人所得的20%。究竟二手房交易个税如何征收?目前市场就此猜测频繁,该工作人员表示,上海将继续按既定政策执行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也就是可自行选择总房价1%(普通住宅)或2%(非普通住宅)或个人所得的20%比例。
这张由上海市财税局下发的“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是否为了加强二手房交易个税的征管?是否会核查房子以往的交易记录、契税档案等,减少买卖双方“做低交易价”的可能?该工作人员表示,上海市政府将于5月30日将就此事发表官方统一口径,所以具体情况目前不得而知。
卢湾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否认曾收到通知
据先前媒体报道,该通知是由上海市卢湾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率先挂出的。随后,新民网致电卢湾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该窗口工作人员一听是问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立即表示“从未收到过相关通知,目前也未开始执行”。http://esf.sh.fang.com/chushou/10_623750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