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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规出台这8种情况可拒缴物业费 小区可能倒找钱

发表于2018-04-11

原文  http://news.sina.com.cn/c/2018-04-11/doc-ifyzeyqa3838487.shtml


以下8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

根据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

以下8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有以上8种情形的

我们可以理直气壮不交物业费,

当然要是有如下情况,

物业或许还得给我们倒找钱呢!

去年江苏苏州一小区的业主就很开心:

小区业委会发大红包,

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现金

并且,还是由业委会成员

挨家挨户把这个大红包送到居民手中

  原来,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协议

从他们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公共收益。

而公共收益这笔钱

其实咱们每一家都有份!

不管是啥样的,

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就是总有广告出现在电梯间!

而且

好像里面的广告总是在变化,

没几天就得换个新的!

当然,这些广告不是谁都能贴的,

都要收费!

物业靠这些广告赚了多少钱?

物业用公共区域打广告

经过你的同意了吗?

广告收入所得如何利用

告知全体业主了吗?

这些项目,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有关规定

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因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广告收益,

归!业!主!共!有!

大家懂了吧~

其实这些钱应该归业主所有!

都别忙着羡慕人家了

心存疑虑的

赶紧去问问小区的业委会

问清楚这些收入到底去哪了!


物业的好坏,

直接关系到居住环境的好坏,

作为小区公共资产的“管家”,

物业应该在收费的项目、标准、用途等

方面做到公开透明,

以减少物业纠纷,切实保障业主权益。

而广大业主也要积极配合物业的工作,

业主与物业是“好伙伴”,

大家一起努力,才能创建更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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