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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欢迎参加东方御花园业主沙龙

发表于2009-12-10
通 知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市闵行区东方御花园——金宸苑小区已符合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
 
       现将由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上海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五名业主组成。请广大业主踊跃推荐能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群众观念和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组建的筹备工作。
 
 现定于2009年12月9日~11日晚上19:00至21:00在居委会会议室召开业主沙龙,请广大业主踊跃参与,交流、咨询、提出建议,积极推荐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
 
平阳五村居委会
2009129
发表于20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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