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二个关乎业主切身利益的问题

发表于2012-03-31

从“青浦区豪都国际花园改水小组第四次联系会议纪要”引申的二个问题:

问题一:多交的自来水费是否退还给业主了?

虞磊:(市南公司业务副经理):你们收了两种价怎么办。我同意按2元均价收。

徐:那就不要变了,按2元收,以前的也得收。小部分多收的退给他,钱收起来,资金由规保办监管,缴到他账户上,不能挪用。

王秀娟(松茂物业豪都管理处经理)昨天三点钟以后按新价目表收的,以后按今天会议决定收。


问题二:90多万一台和30多万一台水泵的差价是采购的功劳吗?

徐:原来要100立方水池,现30立方有问题吗?泵是可行的是吗?

杜:原用的是变频泵,现改用普通泵,到水箱走了,没问题,泵是可行的。

真要维护业主的利益,需要三思而后行。

发表于2012-04-01
作为正直的业主,都要关注自身的利益不受侵犯,被侵犯就要维权。以上两个问题留着让审计单位来责问业委会主任,或者让有关部门来责问。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