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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读贴有感

发表于2012-06-26

一个“年轻的妈妈被狗咬了”的帖子,受到大家的关注,关切有之,愤怒有加,是否更应理性应对,毕竟,事发于人狗之间,处于主导地位的是人。

应当关注的:

首先,养狗人是否持有《养犬登记证》,因为,政府管理部门每年都会给安排登记过的犬类接种各种疫苗,一旦被咬,可以防止或减少被咬人受到的伤害;

第二,是否到正规的犬咬门诊作了诊治;

第三,狗是否有什么疾病,

这三者关系到被咬人的生命健康,由不得一点差池也不是多少人义愤填膺能够解决的。

关于事故引发的原因,是养狗人没有牵牢?是放狗咬人?还是任狗乱跑乱咬?或是被咬人不慎,使狗误解了人的指令,作出了伤人的举动?实事求是地分辨事实,有益于达成解决矛盾的共识。

至于经济赔偿,无论是公安局、派出所、还是居委会,有据可依的是《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余要靠协商,不成则应该求助法院。

建议:

狗的人要想到,被咬的年轻妈妈受惊了,如果还在哺乳期,还要担心宝宝的健康,狗狗闯了祸,伤了人,你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被咬的人要想想,对方是老年人,人行动迟缓,经济可能不太宽裕,心胸不一定放得开,显而易见,怕承担责任。

双方如能设身处地,换位思考,问题的解决可能就不会太复杂,通过居委会调解可以有司法效力。

事故既已发生,也希望当事人的“同乡们”同龄人们伸一把手,出点好的主意,抚慰当事人的情绪,促使矛盾缓解,这也有利于受害人的身心健康。

发表于201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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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7-26

能不能让居委会发个文,让狗主人给狗带给嘴套,系个链子。

发表于2013-09-26
办不办狗证,取决于养狗人素质。
发表于2013-09-26

养狗是必须去防疫局登记打疫苗的,不然可以扑杀掉

发表于2013-10-02

    见楼上所言,讲的都不是实质牲问题,才会提出一个个不能解决问题的无用措施。就本人所知,楼主提到狗的出错,其实是因为豪都的狗太多,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而且都是些无良的自私狗,狗眼无人才会造就豪都的悲哀。有何良策?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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