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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近年来,社会上出现这样一种W现象

发表于2011-04-18
马路上围观,网络上微博,无不体现着国民爱凑热闹的特性。不过爱看热闹本无可厚非,可是借机起哄肇事就不是明智之举了,而且还得为一时鲁莽之举承担责任。就拿前几日松江九亭发生的一起因交通纠纷引发的案件来说,起因是城管与路人因交通纠纷互相谩骂,谁都不甘,进而城管打人。虽然最终被打路人经医院诊断只是轻微伤,但几名城管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均被处15天拘留并罚款500元(据说是治安法里处罚最重的了,说明JC还是秉公办事,没有官官相护滴)。不过这起案件奇怪的是还有两人被关,那就是乘围观之机,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人。二十一世纪想乘乱滋事,那可一定难逃法网,因为不仅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城市里的天眼可都盯着你呢。
发表于20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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