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业委会,你们的良心丢了!!!

发表于2013-04-21

今天收到业委会上门投票改建游泳池的事宜,我觉得很奇怪,那里盖个房子肯定很难看,这帮人还在拼命的说改建后如何好。真的不能理解,后来想想,估计是有了利益,出卖了自己的良心。

我想说:“业委会,为了利益,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

发表于2013-04-22

什么情况?

发表于2013-04-22

支持LZ

发表于2013-04-22

我们的权益靠谁来维护?

该出手时就出手!!

发表于2013-04-22

@你的好友能给他开传送门^_^,如:@业主论坛

 

发表于2013-04-26

上次问了小区改建酒店的事情。业委会的人说那房子是物业的 物业想做什么用处都可以。

发表于2013-04-27

房子怎么成物业的了,骗大家不懂?说这句话的就不配当业委会的成员,没把业委会知识学好,早该申请辞退,要不然九亭颐景园业委会脸面都要扫地了,可笑可叹可悲!

这些公共房都是我们业主的,我们业主不同意,他们谁也没权利。

给他们其中有的人住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最少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他们才能入住,并且也是要收房租费的。这些问房协办及房管所最清楚。

对了,我怎么没有收到投票?

有时候投票的结果不一定是真实的,完全可以造假。

发表于2013-04-27
引用:inheritjc 在2013-04-26 13:11:36写道:原帖
上次问了小区改建酒店的事情。业委会的人说那房子是物业的 物业想做什么用处都可以。

 http://business.sohu.com/20130427/n374226031.shtml

发表于2013-04-29

呵呵,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交物业费

发表于2014-01-13
引用 frankwyy 2013-04-21 18:08:24的发言 ------------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