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真正为了小区。只求付出,不求回报。为了真相
- 发表于2012-04-24
那你个人是否确保中一价格永不上涨,或低于cpi涨幅,还能切实履行13项附加条件,赔偿小区这几年来缴费业主的损失,同时发生任何问题都拿着“免死金牌”快速从政府处得到赔偿,在小区建设道路上,不管是坐船,还是做车,或是乘飞机,目的地是一样的,但请问哪种方式是万无一失的?业委会有责任和义务拿出相对可行方案改造小区,如果你有可行方案,那小区阻断恶性循环就都指望你了!
- 发表于2012-04-24
引用:只有公益没有私利在2012-4-24 14:19:26写道:原帖
那你个人是否确保中一价格永不上涨,或低于cpi涨幅,还能切实履行13项附加条件,赔偿小区这几年来缴费业主的损失,同时发生任何问题都拿着“免死金牌”快速从政府处得到赔偿,在小区建设道路上,不管是坐船,还是做车,或是乘飞机,目的地是一样的,但请问哪种方式是万无一失的?业委会有责任和义务拿出相对可行方案改造小区,如果你有可行方案,那小区阻断恶性循环就都指望你了!
6.你们能对其他物业的方法。对中一一样可用。但你们却先自废武功。
- 发表于2012-04-24
我的方法是1.业委会先书面提出要改进的地方。2.利用政府和中一去谈。让他们改进。
- 发表于2012-04-24
真相出来了。伊莎士物业费还要2次涨价。涨价幅度高不可测。
- 发表于2012-04-24
建议你仔细看一下6条回复和2月26日业主大会会议内容,不管是谁中标,两年内物业费不可能变化,两年后你能找到性价比相同的公司,那新老业委会也肯定能找一个低于或等于1.58同期CPI涨幅的其他物业公司。因为大家都是在找“保姆”不是在找雷锋。至于“伊莎士物业费还要2次涨价。涨价幅度高不可测。”让人匪夷所思。民主公开的好处就是两年后只要网站不倒闭大家都能看到真相,而不是胡乱猜测,建议您多参加业主大会,也欢迎您参加业主讨论会!
- 发表于2012-04-24
我有点搞不懂1970是不愿出钱呢?还是不愿走公开招投标?前面又说不在乎钱?后面又说涨价不行!真的弄糊涂了!
- 发表于2012-04-27
这看上去像是业委会要怎样怎样,业委会充其量也就是提提方案,决定权在业主手里。你如果觉得业委会不好,下次可以不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