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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交通肇事逃逸危害大

发表于2011-09-30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严厉的法律后果。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未逃逸严重很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其次,民事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应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再次,在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另外,在交通肇事逃逸过程中,由于逃避追究的动机,而放任了其他人的安全,进而将他人又撞死撞伤的,还又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交警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事故造成的后果程度如何,应该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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