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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咨询业主委员会几个问题?

发表于2006-08-05
今天我看北京台的关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之间的关系的报道,里面有几个问题不知道我们的小区有没有这样.
1. 所有这些业主当时交得维修基金是否现在由业主委员会来管理?
2. 所有路面的停车位(就是那些路面车位10RMB/Day那种)的收入,业主委员会是否能获得其收益? 因为这些车位所用的面积应该归广大业主所有.

发表于2006-08-07
有关真人雕像,详细情况及联系方式请见我的签名!2006-8-7 09:09:56
签名出现可能较慢,请稍候.....
发表于2006-08-07
1、物业维修基金属业主所有,存在建设银行的专门帐户上,动用须经业主本人同意。
2、根据目前的物业管理合同,公用部位停车位收费按四六开由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分别享有,业主委员会得到的这笔费用主要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修复(已经有支出,包括新装后排花架路灯、部分管道修复等)以及业主委员会必要的办公支出(目前尚无支出)。
发表于2006-08-09
发表于2006-08-10
发表于2006-08-11
1、电梯里的广告全部要入物业维修基金。
2、关于灭蚊问题我们会向物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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