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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警方提示

发表于2010-01-19
一是电话诈骗犯罪属于可防性犯罪,只要事主提高警惕,就不会受骗;不主动汇款,就不会造成经济损失。当接到各种难以识别的、可疑的、尤其是包含要求汇款和转账的电话或短信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主动通过正规途径或者进行多方查证,对短信或电话的内容进行甄别。
   二是不要感情用事。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最好能对比一下在常理下应作出的反应,如认为对方的钱财要求不合实际或超乎常理时,应及时向家人或公安部门反映,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三是切忌贪小便宜。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会对突然而来的“好处”欣喜若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总之,诈骗分子行骗的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博得你信任,二是骗取你财物。对于行骗者和受害者来说,第一阶段都是最重要的,也是行骗者行为表现得最为突出的阶段。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不相信 不联系 不上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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