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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检查验收工作启动 最高法院派出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

发表于2005-11-20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检查验收工作启动 最高法院派出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 
2005-11-18 10:00:04 

特约记者 李 军 记者 陈永辉 



    本报北京11月17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组成检查组分赴各地,对全国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1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带队的检查组已奔赴重庆市开展检查。 
  检查组由最高人民法院各位院领导和咨询委员会委员亲自带队,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地检查了解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总结先进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意见》确定的“三查”、“四看”原则,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发动情况,特别是领导带头和基层广大法官参与的情况;集中整改情况,主要是查找问题、制定及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措施和效果;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是制度的制定、完善、执行情况,特别是重点岗位制度建设的情况;培训考核情况,包括如何开展培训,如何组织考试考核,培训和考试考核的范围、方式、标准、成绩、效果以及不合格人员调离岗位的情况等;案件的审判质量和规范化程度,包括案卷装订、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和差错情况,重点是信访案件、督办案件、媒体曝光案件的办理情况;司法保障情况,包括防止不当干预、落实经费保障、把握舆论导向等情况;整改产生的效果,包括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是否得到明显改观、法院内部各项工作机制是否真正健全并发挥作用;社会反映情况,主要是整改活动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和群众对司法工作和法院队伍满意率等情况。 

  检查组将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深入中、基层法院明察暗访、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检查。检查活动将于12月上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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