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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载]关于要求成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人民来信

发表于2005-12-09

[转载]             关于要求成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人民来信

[黑体]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同志:
      我们是浦东新区锦绣路2885弄锦三角花园小区的业主,我们入住已达三年多了,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为了要求维护我们广大业主的合法权利,我们强烈要求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有规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997年5月28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9日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规定: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二)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我们浦东新区锦绣路2885弄锦三角小区的情况以上条件早已满足,五六年以前,据说曾经有过一.二期的业主委员会,任期早已超过二年, 现已经好几年不再正常工作了,现在三期214户绝大部分业主入住已达三年,整个锦三角花园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贵部北蔡办事处的有关同志去年2004年12月才来我小区开始指导组织建立整个小区的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拖到2005年7月才正式成立了业主大会筹备小组,8月推选出了每门栋的业主代表,9月起草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草案,11月分别召开了七次业主座谈会直接听取业主意见推选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因候选人不符合开发商的意愿,他们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强烈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全体业主利益的非法行为,然而北蔡办事处的有关负责同志却一反常态蛮不讲理地全盘否定由广大业主提名推选的业主委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停止筹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下续工作,一切渺无音讯, 至今已经历时整整一年了,锦绣路2885弄锦三角花园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始终不能成立。北蔡办事处如此的作为和不作为实在令人费解。作为主管部门的北蔡房办主管领导马德荣主任科长一再设置障碍,或者一再拖延或阻止成立锦三角花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或者一再设法要让开发商也进入业主委员会,(要让开发商也进入业主委员会的做法是违法的,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条、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加强住宅物业业主大会建设的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已经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如有兼任或进入所辖区域物业管理企业工作的,从他兼任或进入物业管理公司的哪天起,就应被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除名,所缺名额另行补选。作为锦三角花园小区本辖区物业管理单位的开发商,主管部门的北蔡房办主要负责人马德荣怎么就能非要一再强迫,一定要违规、违法地将该开发商例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塞进本辖区的业主委员会呢?他们到底收了开发商多少好处,一定要冒犯天下之大不为、非要如此知规犯规、知法、执法犯法,大胆妄为,违规、违法地为开发商如此力争呢?)若他们一再设置障碍,拖延或阻止成立合法的锦三角花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那就充分暴露了他与侵害业主利益的人有着不可告人的权钱交易。我们必须拿起维权的法律武器,向上一级主观部门进行投诉,并申请对原主管部门的作为与不作为进行复审或进行法律诉讼,并可要求上级纪检部门清查和揭露其中的非法黑幕,挖掉那些深藏在国家机关内部的蛀虫。
关于现在我们本小区负责物业管理的开发商,又是怎样的一个单位呢?
该开发商办公室设在小区内,属于未经许可居改非异地经营的违法性质,每天因员工上班及来与开发商联系业务的外来车辆不计其数,给锦三角业主和居民带来不少噪声、汽车排放污染,外来人员进出频繁等不安全因素。开发商还经常请来和尚法师到小区进行迷信活动,甚至一而再地多次搭建违章建筑,带头违反治安条例在小区非法养狗,遛狗,给文明小区造成很坏影响。特别令业主气愤的是:开发商五、六年来从不交纳商务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费,至今累计已经拖欠了相当大的巨额物业管理费,造成物业部管理费用大量缺损,只能逐年缩减管理开支,不断降低服务水准,由此不断引起电梯等设备设施故障平繁,威胁业主人生安全;不少名贵树木无法得到应有养护,不断发生名贵树木坏死;沿河人行道翘裂得不到及时修复,经常危及老人人生安全;监控系统主机早就损坏,监控系统一直不能正常工作,造成小区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恶性盗窃事件;被台风损坏的房顶、路灯等得不到及时修复……开发商却置若罔闻,一直不肯拿出其应交的商务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费,给物业部进行必要的物业管理支出。开发商并出狂言,他在浦东新区又巨大的关系网,你们业主谁也没有本事在浦东新区打得赢官司,相反他如果稍微动一动关系网,不花吹灰之力,就可以把反对他得人关进去。为此我们决不相信他能一手遮天,坚决要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开发商的办公场地从小区的居住用房内退出,立即停止以上各种对小区业主和居民的侵害行为,同时要求其补交历年来欠交的商务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费,并要求对其物业管理资金收支帐目进行审计,查清开发商物业费是否按居改非要求付费,清查物业管理各种费用收支是否合法合理。(对开发商其他违法侵害广大业主利益的种种劣迹,也强烈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对其一一制止。详情可到本小区广大业主这里调查了解)

    为了要求维护我们广大业主的合法权利,我们强烈要求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成廉洁公正的同志来我小区依法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特恳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同志能大力支持我们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要求.,责成有关办事同志真正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认真实践“三个代表”,从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及早依法指导我们小区广大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此致
                                                            
 敬礼!
                                               


                                                    锦绣路2885弄锦三角花园小区广大业主  
2005.12.9[/font][/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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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5-12-09
作为主管部门的作为主管部门的北蔡房办主管领导马德荣主任科长一再设置障碍,或者一再拖延或阻止成立锦三角花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或者一再设法要让开发商也进入业主委员会,(,或者一再设法要让开发商也进入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2005-12-09
政府早有明文规定,房产办不得与房产商串通一气,损害业主利益!北蔡镇房办如此作为,很令人费解!
发表于2005-12-09
北蔡房办你玩够了吗?马德荣把锦三角花园业主当猴耍,一年了!业委会连影子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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