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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警方提示--上海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议 如何落实引关注

发表于2010-11-15
【文汇报11月11日】
昨天,《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条例中的诸多利民条款如何真正落地,成为大家关心的热点。
究竟由哪家部门来负责犬类管理?条例草案明确:公安是本市养犬的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犬只防疫。此外,城管执法、工商管理、住房保障、卫生、物价等相关部门也须各司其职。
审议中,部分委员提出:条例草案并没有直接对应的上位法,相关部门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对此规定又较为原则,在今后的具体执行和操作中可能因此带来问题。
按照条例草案规定,养犬人应将犬只送至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审议中,一些委员对此条款的操作性表示担忧:草案中大幅降低办证费用和鼓励免疫措施,可能使主动前往指定地点为爱犬接种的人群大量增加。然而目前,本市兽医主管部门制定的狂犬病免疫接种点仅3个,加上已计划开设的6个,免疫点如要应对全市近80万条犬,实难满足需要。
审议中,一些委员提出光立规矩还不够,对养犬人的违规行为,还需完善相应的惩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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