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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管理费“分等定价”

发表于2004-02-22
上海市即将出台的物业管理分等定级收费办法规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和公共物业采取分等定价,即政府指导价;其他的采取市场调节价,但可以参照分等定价办法约定服务收费标准;政府定价则退出。 
目前,本市物业管理市场三种收费标准中,售后公房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按户收取;普通商品房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每个区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中高档商品房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因此,往往出现同一小区、不同收费的现象,引发了各种矛盾,提议实行物业管理分等定级收费的呼声日高。全国《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颁布以后,沪上分等定级服务收费办法何日出台再度为人们所关注。于是,从去年开始,市房地资源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加紧了对分等定级服务收费标准的研究制订,该课题也早已通过专家的课题论证。 
据悉,即将推出的物业管理分等定级服务收费办法,把物业管理服务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最高,依次为二级、三级。每个服务等级有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6方面服务标准,对应的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根据业主的需求,选择服务等级,业主缴纳对应的费用。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物业公司要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物业公司还要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等。 

发表于200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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