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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利港区三项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核准

发表于2017-03-03
齐鲁网东营3月3日讯(东营电台 左振平)3月1日,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印发《关于东营港广利港区配套服务区陆域形成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意见》、《关于东营港广利港区客滚泊位区陆域形成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意见》、《关于东营港广利港区集装箱泊位区陆域形成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意见》,在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监测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同意工程建设。
东营港广利港区配套服务区陆域形成工程,海域使用面积11.5279公顷,呈扇形布置,项目东、南、西三侧围堰利用已建成工程围堰,新建北侧围堰106米,顶高程5.8米,吹填土方约55万方,标高5.3米。项目用海类型为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用海期限50年,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东营港广利港区客滚泊位区陆域形成工程,海域使用面积38.4536公顷,东西向长1.35米,南北向宽500米,呈不规则五边形布置,新建北、南、西侧围堰,总长2010.3米,顶高程5.8米,吹填土方量约150万方,标高5.3米。项目用海类型为港口用海,用海期限50年,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东营港广利港区集装箱泊位区陆域形成工程,海域使用面积41.7903公顷,东西向长836米,南北向宽500米,新建东、南、西、北四侧围堰,总长2512米,顶高程5.8米,吹填土方量约165万方,标高5.3米。项目用海类型为港口用海,用海期限50年,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
上述三项目用海符合《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符合《东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不位于《山东省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方案(2013-2020年)》中划定的红线内。
发表于2017-03-03
下一步,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将全面执行《报告书》和《专家评审意见》中提出的海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海洋环境事故风险预防措施、清洁生产和海洋环境污染预防对策,并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意见和核准意见。工程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严格按照报告书和专家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投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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