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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私家车连续“中弹” 两湾城近期高空抛物专砸私车

发表于2009-11-03

老新闻了,看看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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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柚子、苹果、生梨,到绿豆粥、西瓜,中远两湾城西区209号楼下附近连续遭遇高空抛物袭击,目标瞄准停在楼底下停放的私家车辆,近期频率加大,两个月内至少五辆私家车遭殃。遭袭的车辆轻则需要清理车顶垃圾,重则挡风玻璃碎裂。业主、物业及其他单位多次在楼道内张贴告示进行提醒,效果甚微。

两个月至少五辆车被砸

中远两湾城西区209号北临中远实验学校操场,中间有一条过道,如果有业主将车辆停放在此处需要一些勇气,很有可能第二天一早,会发现车顶上有一堆杂乱的果皮,甚至车辆的挡风玻璃或者天窗已被砸碎。

“一辆东南富利卡车顶被砸了一个大坑”、“前几天砸了一辆现代车之后,今早又听说砸了一辆车的玻璃”、“昨天砸中楼下一辆休旅车的前挡风玻璃”、“一辆帕萨特后窗玻璃粉身碎骨”……在七彩两湾的小区论坛上,一些业主将209号及附近受高空抛物而遭损坏的车辆信息及时公布,近两个月内,至少公布了五起汽车被砸事件。

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这一处的高空抛物现像存在已久,扔的东西应有尽有,似乎都瞄准楼下停放的车辆,而最近两个月,此情况尤其突出,接二连三发生车辆被砸事件。业主、物业及其他部门也在楼道内张贴过相应的提醒告示,但抛物者仍然我行我素。

上周,竟然从楼上抛下一个包装盒,掉下来的盒子方方正正竟然没有摔坏,幸好当时没有人经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有业主忍无可忍,将此盒用胶带粘在楼下,并在一旁写上:“请楼上不要再扔垃圾,差点砸到人,如此厚实的盒子,会死人的。”然而,盒子是不扔了,瓜果仍在继续“降落”。

白天有保安监视改在半夜抛

从高空抛物的击中点来看,似乎是对停放在楼下的车辆表示不满。该小区的停车难问题存在已久,由于无车位可停,一些业主不得不将车停放在原本不属于停车位的过道上。最近,由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与热心业主共同制订的《小区机动车管理办法》已进行公示,并将进行业主大会表决。

此处频繁的高空抛物受到了小区物业、居委会等单位的重视。西区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多次接到业主的投诉,前一周,物业召集楼组长、居委会等相关人员专门进行商讨,一方面在楼道张贴告示进行宣传,另一方面,物业专门安排保安,在此前业主反映较为集中的抛物时间段早上6点半至7点进行巡逻监视,希望能有所发现,一星期内该时间段确实不再发生高空抛物,可没想到,前几天半夜,又有人开始高空抛物。

该负责人表示,物业已收集了相应的图片资料,目前正在制作宣传板,到时候将在各楼道内进行公示,同时,他们也将组织员工挨家挨户进行排查,希望能有效果。

专家认为:抛物者可能存在心理问题

对于这种长期的高空抛物行为,林紫上海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咨询师王怀齐认为,除了不遵守社会秩序的无意识抛物行为,有意识的抛物者可能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

抛物行为有固定目标,比如只针对某辆车的,这可能是出于对该车的不满,而如果是无固定目标的高空抛物行为,这些人一般比较多疑、固执、心胸狭窄,也比较容易产生抱怨、仇视社会的心理。他们也会有反社会人格,而做出一些有害社会安全或安定的行为。

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安成认为,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肇事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很多时候肇事者难以抓住,则成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从现实案例来看,法院有的判令整栋楼业主都承担相应的责任,有的判决则无须承担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更倾向于全体业主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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