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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终止与上海衡昌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

发表于2012-04-17

上海浦东新区光鸿苑业主大会

关于终止与上海衡昌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

征求意见表决统计结果的公告

 

光鸿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光鸿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2012年全体业主大会的议程,现将就终止与上海衡昌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征询意见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业主大会业主总人数:1320;专有建筑物总面积:153070.9平方米。

表决票送达情况共送达(1310)票[其中:当面签领票(1008);非当面送达票(302)。]

表决票回收情况:共收回(531)票[其中:有效票(514);无效废票(17)]。

实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票数(433);不同意票数(54);弃权票数(27);废票数(17);视为同意数(779)。

上述同意票数与视为同意数共:为(1212),占总人数91.82%;专有建筑物总面积为140828.84平方米,占89.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总人数和建筑物总面积均超过半数业主同意的规定,本次业主大会通过终止与上海衡昌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光鸿苑小区业主大会

2012414

发表于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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