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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爱家物业是个不合法的黑色成员组成的公司.

发表于2013-05-19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爱家物业是个不合法的黑色成员组成的公司.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部署、推进和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并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本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协调和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综合事务和纠纷,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

 而该物业说只管收物业费,别的他们不管,这种行政不作为的物业应该罢免.

http://www.wyfwgw.com/laws/1136.html

发表于2013-05-19

几个月前大门口贴出要成立业委会的通知,你去报名了吗?居委会说只有我一个人报名。没什么事的时候都缩在后面,有什么事了最好大家都来帮侬出头,楼主侬真聪明

发表于2013-05-19

我们家有特殊情况,我母亲是高位截瘫,需要按时翻身,家里脱离不开,最近几日我就会去报名.我留个电话你也可以联系我,13917530671

发表于2013-05-20
引用:吉米外公 在2013-05-19 22:58:44写道:原帖
http://www.wyfwgw.com/laws/1136.html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请大家都看看物业管理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爱家物业行政不作为,账目十几年没有公开,需要大家联合起来把这个工作作风有问题的物业清理出去,看看爱家物业现在的环境,外墙十几年没有清洗,保养,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粗暴工作态度,大家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次,投诉到物业管理部门,请大家实话实说,这个物业到底应不应该换人。在不维护自己在爱家的权利,爱家将来有可能出大事。我们被一群没有半点行业作风的黑社会成员管理爱家物业。

发表于2013-05-21

耐心看了你的帖子,先劝你一句消消气。

我也有同样的问题,不知你是不是这种情况,但愿能给到你帮助:

我家东面卫生间扣板也有此情况,前几年刚发现时还是个小泡泡,这两年逐步扩大,我一直纳闷是什么原因造成金属的油漆泡起来,百思不得其解,期间也没有撬下扣板看过。

去年台风季节,有一晚大风大雨,早上发现卫生间顶棚漏水,当时急了,但也没找物业,因为我心里就认为是我装修时打的排风口进水了。急急找了装修队的负责人,他立刻就来了,卸下扣板一看,水确实是从排风口漏进来的,但是也发现一个问题,就是顶上排污管的盖子没有旋紧,楼上马桶的水有一点点渗漏,只有这种带有腐蚀性的水流到扣板上才会在外层起泡。当时叫师傅帮我拧紧了,以后就没再有这种现象,但是坏的扣板还在,跟你照片发的一模一样,今年也卸下看过,没有再漏。

所以你再仔细看看顶上的排污管的盖子是否拧紧了。因为我觉得漏下点清水是不可能将金属扣板的油漆弄成这样的。

发表于2013-05-22

是的,你说得对。换做是我,肯定也会很气愤!

发表于2013-05-22

谢谢你能公正的评价这个事情,感谢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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