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关于地面车位停车问题

发表于2016-03-17
标签:物业 小区 业主 固定车位 地面 
现在地面停车位是紧张的资源,也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随着车辆增多,停车难日益出现, 很多小区在合同到期后都取消了地面固定车位出租给固定人物的做法,实行先到先停的方法,这样的做法一是体现了公平原则,又能最大程度尽量减少车辆停在道路上的时间,而我们爱家却迟迟不做什么变化,物业说要等业委会成立了才能决定,业委会成立了也就这样,我真没看出业委会成立后,物业换了以后,小区有任何改善的地方,说实话,真的很失望!至少以前的门卫还熟悉业主情况。
发表于2016-03-23
新物业来了以后停车还是和以前一样乱,不对,是所有都和以前一样乱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