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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网上欢迎表达自己的观点,但不允许用带有煽动性质的语言。对于jack_警告一次。再发,禁止发贴。

发表于2005-12-21
网上欢迎表达自己的观点,但不允许用带有煽动性质的语言。对于jack_警告一次。再发,禁止发贴。
发表于2005-12-21
发表于2005-12-21
发表于2005-12-21
以下是引用jack_在2005-12-21 13:53:22的发言:

你的贴子也就那么回事,删不删或看不看都是一样,贴出来还要被丢板砖,丢不丢人啊。早点歇菜吧。
发表于2005-12-22
发表于2005-12-22
“在2005-12-21 15:51:36,您给jack_发送的消息!”

这是我电脑上的纪录
发表于2005-12-22
发表于2005-12-23
发表于200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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