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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95号顶层漏水要修大楼外墙,叫楼内全体业主出钱合理伐?

发表于2012-05-02
声明: 仅限非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发言,其他一律闭嘴.

如题,今天,在我们的盗窃案还没有宣告侦破的时候,告示牌及电梯口出现了这样一张告示. 2004严重房顶漏水, 需要维修外墙, 号称外墙是大家的,要让楼内业主自己掏钱.掏钱的意思是要动用维修基金还是出现金没有说明.
漏水肯定要修,但是该声明提到的做法是否合理?希望大家讨论.
本人虽然不是法律人士,但是看了总觉得怪怪的.
发表于2012-05-03
外墙保修15年,由开发商修
发表于2012-05-03

维修基金为什么不用??????
漏水问题据说拖了很久了,业委会一直不肯用维修基金来修外墙,难道还要大家募捐?
真正到了该用维修基金的时候,为什么不用????

为什么别墅装门禁时,我们的钱你们想用就用?????

发表于2012-05-05
谁敢上门收钱?试试看!指了鼻头骂出去
发表于2012-05-06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2-5-5 22:26:56写道:原帖
谁敢上门收钱?试试看!指了鼻头骂出去
 
 他们不会上门收钱的,会用我们楼里广告收入付工程款的。问题是这些公共收入是我们95号全体业主的 ,怎么花这钱,要我们全体业主签字的,我们的钱为什么要业委会帮我们花,不用我们同意,只是告知一声。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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