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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17号、26、27号之我见--经实地考察后,建议一个能够立即实施的方案

发表于2012-05-10
引用:daniel1222在2012-5-10 11:16:42写道:原帖
请问这位在论坛里一直态度激进宣扬暴力的业主cathyfcx,能否以大局为重,和谐第一,心胸宽广一点呢?且不管我本人是一期还是二期的业主,和此事件有关吗?请看我关于此事的回复,我从来就是坚决反对霸公共绿地的,态度非常明确!到底是谁在混淆视听呢?个人意志在强调,坚决抵制这种侵占绿化的行为,只是在处理这种事件上的方式方法一定要非常谨慎,小区是我家,与邻里和睦相处,和气生财才是大前提!针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楼主的方式方法甚为妥当!难道一定要采纳cathyfcx的过激方法才可以吗?容不得别人有不同的意见?我们也是在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给物业多一条妥善处理的方法而已,....
 
 作为cathyfcx的支持者,我始终没有看到cathyfcx宣扬暴力。
公平和正义比河蟹重要!以大局为重、河蟹第一的结局只应该是侵占公共绿地侵犯别人利益的业主停止侵权。
发表于2012-05-11

不管怎么说个人觉得楼主的建议的确甚妙,实在可行!在当今维稳的大环境下,化干戈为玉帛才是上上之道!于其各位业主做无谓的争辩,还不如学习下楼主的用心良苦,迂回则中的上上策,多提好建议,可行性比较强的,人人都可以接受的建议,供物业选择!

发表于2012-05-12
支持cathyfcx! 坚决追究到底!   不能妥协! 
发表于2012-05-12
引用:cathyfcx在2012-5-8 20:47:30写道:原帖
强烈反对楼主的提议,不管是谁,不管用什么样的方式,侵占公用绿地都不能被接受。
因为,今天你放宽了1米,明天就是2米;
另外黄杨木不适合种植在小区的绿化内,对绿化管理人员来说:你是剪还是不剪?不剪,它会长的足够高。
说起隐私,很简单,各位业主可以种植在围墙之内:没有任何人会干涉他们;至于是公家的东西,一厘一毫都不能霸占!!!!!
 
 cathyfcx说得好,对损公肥私的无良行为不能妥协.
发表于2012-05-14
现在有如此好的解决办法,为何大家伙还是喋喋不休呢?目前这种状况难道你们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吗?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慢慢治理,强行硬来,一步到位往往都会事与愿违,这种事情物业一定要谨慎处理,如果处理的不妥当,很容易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导致公众社会的不满
这个解决方案,既能解决当前最迫切的问题,又能在和谐维稳的大前提下,不生出大的事端,是各方权衡下来最为合适的办法,如果采取一些极端的办法很有可能会事与愿违,产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下场,一步步来,改进总有一个过程,社会的文明进步总需要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吧,不可能一步到位。大家想想,现在的处理方式总比物业啥都不做来的好多了吧!那些叫嚣着要强拆的人,为何不能聪明些,先采取些迂回的办法,走出第一步就会有第二步,慢慢整改嘛,急不来;如果这样都不满意,那请问又有谁愿意出这个头去强拆呢?既然大家都不愿意做这个冲头,那就用这个比较文明妥善的办法处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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