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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详析积分制——“最不坏”的户籍新政

发表于2013-07-04

因为户口还是居住证的名称改变容易,提供大量均等的公共服务不是一个城市马上能承受的。所以,实行居住证制度乃至进一步实行居住证积分制,采取一种稳健的渐进性的户籍制度改革,作为上海这样的大都市,不失为一个现实的选择。具体说来,积分制度保证的是什么呢?

发表于2013-07-04

保证的就是在流入地工作和居住的稳定性长期性——也就是你对于目前居住的城市有一个长期委身的打算,这个城市对于你也有一个可以信赖的明确预期。同时积分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流入人口的正向努力方向和上升渠道,有利于减轻城市对于流入人口的管理压力。

发表于2013-07-04

不过有一个道理必须说清楚,那就是城市的义务。首先一个城市对于居住在这里的公民,无论其户籍如何,都有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的义务。另外,一个城市对于为城市服务的劳动者,更有提供相应服务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义务。

 

换言之,有些基本的公共服务,只要人生活在这里,就必须享有。而所有的公共服务,只要是纳税人,就必须平等享有。户籍制度本身无所谓合理与否,但户籍制度带来的公共服务不均等是不合理的。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共服务的全面均等。

 

发表于2013-07-04

作为城市化进程的一个发展阶段,因为长期以来我们片面重视城市的城市化,而不注重人的城市化,城市管理一直跟不上城市化的进程,所以我们应该允许各地根据本地的不同处境、面临的不同问题,为各自户籍制度的改革拿出一个时间表,允许有一个过程,但所有这些过程中的政策只能是一个过渡性政策,不能固化,不能停滞,不能作为长期性、永久性的政策。最终必须是彻底取消户籍壁垒,实现公共服务的完全均等化。这也就是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的,推进人的城市化。

 

 

发表于2013-07-04

从这个意义上讲,上海的居住证制度乃至居住证积分制度,应该是一个进步和改革过程中的步骤,而不是最终的结果。同时,即便在当前阶段,哪些公共服务可以和积分挂钩,哪些公共服务不应该和积分挂钩,而是需要当地政府均等提供,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即便在改革过程中,对于外来人口也不能将任何公共服务都附加条件。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某些政策待遇,某些公共投入,没有实现服务跟人走,而是服务跟着户籍走,其相应的公共投入也留在原籍,比如教育投入。所以,各地的户籍制度改革其实是有一定局限性的,要彻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需要一个全国性的制度跟进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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