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物业新规定:2017年的物业费要预交!
- 发表于2016-11-14
- 发表于2016-11-14
- 发表于2016-11-15
- 引用:小丑鱼在2016-11-14 17:08:06写道:
- 11楼
真是越想越生气!我因为没有电视机就得受你的鄙视吗?就不能说物业费低了吗?有本事你直接把物业新规扳倒啊!在这里叨叨什么?发什么牢骚!
请不必“蓝瘦香菇”,没有人鄙视你,我是觉得这件事不符合逻辑。请关注几个事实。
1、你是租户,物业费既然不是你付钱,你为何发文声称物业费低、并且预交合理?你不知道这样会伤害真正交费的业主的利益吗?你是否曾遇到过如下情况但物业无任何作为?如:住宅被盗、车辆被划伤、楼宇门损坏无人修理、楼道垃圾无人打扫?这些情况,我在不同的小区都遇到过。如果你先交了物业费而得不到应有的服务,你觉得公平吗?除了年末结清当年的物业费,你还有其他好办法督促物业改进工作吗?
2、这就好比你在商场买衣服,正在与售货员讨价还价,旁边出来一人大声对你说:“这衣服不贵,你应该立刻付钱给他。”你的感受如何?无法理解某些人为何主动跳进是非漩涡。
3、你自己买个电视机都要二手的,无非是新的电视价格高,不愿自己多掏一分钱。那么,业主的物业费就不是钱吗?因为不用你自己掏腰包,所以就说价格低、应该预交?前后对比,不知道你为何变得如此“慷慨”?
最后,物业的新规定是否合理,业主们心中有数,该探讨的一定会与物业商讨。结果虽然暂时未知,但与业主闹的不愉快的物业公司,都不会长久,这是市场规律。这件事到此为止,时间宝贵,我不会再回复。
- 发表于2016-11-15
我是刚入住的业主,物业让我物业费交到明年年底。。。
不过我原来小区也是预交的,不然到期了,门禁等相关功能就停了,无法正常使用,直至你续费。
- 发表于2016-11-18
说到底还是政府相关人员不作为,这种事情非要闹出个事来,这样才会有关注。预交不应该被认为是合理的行为,别的地方预交也不应该认为这里预交就合理,物业费的高低更不应该被认为应该预交。以前什么办法就应该沿用什么办法,不能物业说变就变,说改就改,我建议咱们小区应该成立一个能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的自发组织,小区太多问题,急需解决。老街的业委会,本来就是代表业主利益,但不知是否发挥了作用?如果发挥了,老街人民应该能看到效果的。
- 发表于2016-11-19
- 发表于2016-11-20
某些人是当奴才当习惯了,被人欺负了还喊爽。
- 发表于2016-11-21
- 发表于2016-11-22
小区物业费大家应该积极缴纳,也可以预缴,但不能你说多少时间就多少时间,今天你交一年,明天是不是就可以定出来按产权年限预缴70年呢,尤其是来缴纳停车费的业主,交了停车费一定会交物业费的,为什么一定是一年呢,那么,对于那些不缴纳物业费的,又怎么说,这样只会增加矛盾。
好,那么就算是缴纳了,那么你们能提供什样的服务,还是像现在一样?停车乱停,找来保安不解决问题?广告倒是做的很起劲,不反对你们挣钱,可是也要干活啊,也不是不干,可就是干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