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虹口嘉苑开发商10月21日的关于地下车库销售说明会。

发表于2012-10-22

开发商代表亮出了他们已经拿到的地下车库产权证,说明地下车库的产权在法律意义上说已经属于开发商所有,并且,房管部门也已经批准他们进行销售,承诺可以在房屋产权证上面加注车位的产权并取得合法证明。所以,购买地下车位之事已经木已成舟了。开发商一切手续齐全,而咱们的业委会也只是个摆设,根本拿不出当初小区的公摊面积中是否包括地下人防设施的证据。所以业主们也没什么可争的了。想要买的就掏钱吧,如果目前使用地下车位的业主都购买的话,咱小区的停车状况就还是维持原状了,让开发商赚去了一千万。有个别业主质疑为什么现有的地下车库的停车业主有优先购买权,其实这就是个先来后到的问题了,当初地下车库空了很多车位没人愿意下去停车,舍不得地下停车要多付150元的停车费,现在都停满了你才想到要买?不太晚了点?至于近两年才搬进来的新业主,拿就更没理由去抢占老住户的车位了。如同人家排着长队你后来的人要挤进去插队,没这个道理的。


发表于2013-01-17

哎,真复杂,真麻烦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