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好久没上论坛了,门禁的事蛮闹猛额......
- 发表于2011-04-17
同感
- 发表于2011-04-17
这个不难,选29万的啊
- 发表于2011-04-17
不患寡,患不均。
- 发表于2011-04-17
其实比选哪一家更重要的是:此事最终应由谁来选择决定!据坛子上的说法此事最终已由物业选定,如这种说法是真的,那只能说在这件事情中一期业主的权利和利益被YWH彻底卖掉了!管家成了主人!主人要服从管家!
- 发表于2011-04-17
选哪个不是我们说了能算的啊
- 发表于2011-04-18
12万和29万到底选哪一家呢
这个很有难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