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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表于2012-09-11

为更好地检验本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发放防空警报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今年915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在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915(星期六)上午1135分至1203分。

  • 防空警报试鸣的范围

在本市范围(除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

  • 防空警报试鸣的形式

1135分至38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145分至48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2时整至1203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除试鸣音响防空警报外,同时通过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率(AM:648KHzFM:105.7MHz)和手机短信发布防空警报信息。

  • 防空警报试鸣的组织

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由市民防办负责组织实施。

防空警报试鸣前,请各新闻单位及地铁、公交、相关公共信息发布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各区县组织落实防空防灾工作预案。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过往人员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12911

 

发表于2013-07-23
灯火阑珊处,已空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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