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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3.11.9]白马花园业主大会筹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发表于2013-11-10
引用:wingslee在2013-11-09 15:09:25写道:
1楼

到场人员:朱黎、陆为民、顾耀珍、李毅、罗洁、金小燕、孙伟  会议纪要:  1.确定下一步工作流程,包括:由业主推选业委会成员候选人,收取选票以及确定最终业委会成员名单 2.在具体流程上,筹委会成员和房管局的陆先生无法达成一致,所以整个业委会选举暂时搁置,下次会议再讨论  矛盾的焦点集中在: 按照目前的流程,将于18号发放业委会成员推荐表,筹委会在收集并统计完票数后,由房管局审核业主资质,再根据....

 三中全会要求政府的职能还要放权了,业主委员会选举还要政府机关人员来指手画脚吗?

发表于2013-11-10
引用:qiaok在2013-11-09 17:54:46写道:
5楼

房管局的人认为我们所建议的流程不合法,居委会坚持要在房管局的指导下进行,而我们则认为我们的建议只是在原有流程上增加一次公示、沟通后再选出最终业委会人选,并么有不合法的地方,业委会手册上也并没有说明不能增加这么一个过程。

 居委会把自己的工作做做好吧

发表于2013-11-11

业委会为什么还要房管局来插一手?

发表于2013-11-12

辛苦了

房管局和居委会参与业委会选举的法律依据有吗?

发表于2013-11-12

为什么要让房管局参与审核呢?要确认业主身份,请房产中介去做个产调就OK了。


我觉得居委会可以参与活动,以确保业委会选举的合法性,房管局是管房子的,难道还要管业主吗?


发表于2013-11-12

房管局的爪子好长啊,业委会他们也管,坚决支持邻居们,和他们斗争到底,即使搁置50年也不要退让!

发表于2013-11-12

房管部门和居委会掺乎业委会选举,应该是现行的规定(这种王八的屁股-龟腚,我们就不用去杯葛了)。

问题是怎么掺乎。

从帖子上看,白马筹委们建议的流程安排,没什么不合适,业主自治,要的就是这劲头。职能部门的人,叉着手看着就行,有不妥了你们再来指点(前提是你们有这料,而且顾得过来)。缺了你们这些葱,也不是开不了席。

想当初选筹委,居委会就有点牛B哄哄,弄得撒汤漏水的,场面比较难看。看筹委的会议纪要,似乎居委会后来比较上路,配合还可以,有点人民公仆的意思。

权利不是靠给的,是要争的。筹委们,我个人顶你们,我相信不少热心业主也在顶你们。至于其他人,让广东人去顶,相信他们努点力的话,可以顶到肺部。

发表于2013-11-13

筹委会的工作赞啊!辛苦了!

发表于2013-12-17

正视国情,为我所用。

没有妥协,就没有进步。

 

寸土不让的态度,看上去的确是为“民主、自治”而战得绝不退让,

但半途而废的结局,实际上确实是对业主利益的最大伤害!

 

求同存异,互信合作才能达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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