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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枫涧美墅业委会

发表于2012-07-26


延吉物业服务质量的确不敢恭维,但光说滚出去就解决问题吗?要用智慧的方法去解决问题。最好的管理是自制,若能自制我们能省出多少钱呢。百分之五十都不止。我也想。可是条件成熟吗?另外更换物业管理也是可以,但谁能说换了就一定好呢,若不比延吉好怎么办呢?饭一口一口吃,事一件一件办,首先要把我们小区业主的心聚拢起来,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哪一天大家都来关心小区的事,离解决问题的时间就不远了。
谈一谈接手工作以来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很多业主对一些问题考虑的思路没有理清,什么是开发商遗留的问题,什么是物业没有做好的事情,一味地要物业去解决开发商遗留的问题,自然是无结果,比如玻璃窗的问题,比如安防的事情。我一直在向一些业主解释,我觉得我们枫涧美墅就像没了妈的孩子,我们要自立,我们要把妈没做好的事情自己来补救,比如我们业委会成立后经讨论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安防,增加安装监控探头恢复门镜对讲装置,钱从哪来?维修基金。接下来有三件事要全民公决,希望大家利用好自己的权利。一是,续聘延吉物业一年,二是,选择那一家银行托管我们小区的维修基金,两个选择,上海银行,建设银行。三是,是否同意把安防改建作为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希望大家重视,相互讨论一下。

发表于2012-07-27
发表于2012-07-27
发表于2012-07-27

安防改建肯定要做,但是现在首先要找到开发商,一定要向开发商争取到改建资金才有用,维修基金绝对不能动?理由有三1弱电系统质量差是开发商贪图偷工减料造成的2弱电统安装单位上海名泰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与开发商打官司要工程款开发商因为质量问题少付了几十万3弱电系统也就是安防系统改建动用的资金量很大,恐怕维修基金砸下去都不一定够,以后房子等其它项目要维修钱从那里来,开发商与名泰公司的判决书是2O09年4月16号出来的,我个人认为安防和玻璃的质量问题抓紧时间尽快找开发商维权,以免拖得太久影响诉讼时效,我看与物业联起手来收集起诉开发商的证据也未偿不可。

发表于2012-08-19


今天拿到物业一份改建监控及对讲装置的初步预算:增加15个监控探头,总价约7万多。门镜对讲装置约20万。其中包括每户一个可视分机500元,非可视分机两台140元,可视分机的电源250元,其实这几样东西如果业主在装修时没有刻意被破坏掉应该都有的。如果除去这几样又可省下一笔不小的费用。业主如果自己破坏了就自己另外出资购买一下,不至于一下花掉维修基金的三分之一。

发表于2012-08-26

原来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与开发商维权单打独斗难度是很大,但也不是没有成功的先例。为什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就是代表业主把小区的事情办好?以前没有成立业委会现在有了业委会,我们是不是可以试着找一下居委会,镇房办等政府有关部门一起找一下开发商尽量争取一下再说?上海的政府部门与其他地方相比还是比较公正的,现在预算就要二十多万?到时动工后超预算怎么办?还有多少个三分之一大修基金能用啊?

发表于2012-08-26


   说一句推心置腹的话,之前居委,延吉物业的上层都为我们小区的事情与开发商打过交道,都以无功而返而告终。我们业委会一没有专业人士,二没有运作经费自然也知道回天乏术,所以在成立之初就统一思想:我们的一切工作要向前看,要把有限的精力付诸于有效的为广大业主服务的工作中去,要做的事情很多。关于与开发商的维权之争还是由业主自己去完成,虽然当年入户时已签收入住{在法律意义上你已认可},虽然开发商的保修期已经过期,虽然之前的努力的做过,但不能说完全没有希望,就看个人的能量。恳请各位原谅业委会实在没有这个精力和财力来解决这些陈年旧账。

发表于2012-08-27

我也说句推心置腹的话:开发商就是利用了业主不齐心、怕麻烦以及八楼说到的几个软肋,试想今天增加探头及门禁对讲系统要二十几万,明天外墙渗水、后天玻璃漏气、再后天地下室渗水…,维修基金用光了怎么办?治病要治本,解决问题要从根上解决,说白了就是因为开发商的一系列遗留的质量问题造成了业主有怨气骂物业,说句良心话物业为开发商擦屁股更冤!业委会是一个集体组织要比业主单独出面更具,如果能与开发商摆事实讲道理争取到一部分资金,不足部分再用维修基金补足又何乐而不为?如果我们努力过了没有解决也不会留下遗憾;现在因为难度很大不“解决这些陈年旧账”恐怕过几年维修基金用光后有人要翻维修基金的“陈年旧帐”。业委会也难当啊?既然在业委这个位置上就有能力为业主办事?业委会是业主的业委会?也有可能是开发商的业委会?……

发表于2012-08-28


   如果很看重作为组织来与开发商理论,去做一些尝试未尝不可。经费哪里来?找专业人士,聘律师,办事成本等等都得花钱。怎么办?全体业主出钱,业委会出力可以。但维修基金是万乎不能用于打官司的。那接下去就是全民公决,每家至少一万。多退少补。想一想,全体业主会那么齐心,将那么些钱投到一个预期不那么胜算的官司中去吗?
   至于将来维修基金不够用的问题,最终还得大家出钱来补充这一块。所以我们在使用在比钱时是很慎重的,这项工程我们要反复调研,以招标的方式来选择工程公司。开工前也许还有公示于业主。要花钱的,没办法,只能花。我们既然签字接手了这个小区,这片住宅,只能慢慢用可行,有效的办法来修缮它,搞好它,以最省钱的方法改造它。这是我们的责任。

发表于2012-08-28
觉得我们选的业委会思路很对!辛苦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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