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9月份发8月份的工资,究竟是不是按新税率来收个税?
- 发表于2011-09-06
一样一样,彼此彼此
- 发表于2011-09-07
今天收到人事部通知:
人事部得到税务局的通知,工资个税是按照所属期来认定税基的,9.10发放的是8月份的工资,故这个月的工资个税缴纳计算方法维持旧法不变。请各位理解悉知!谢谢各位~
- 发表于2011-09-07
引用:benkid 在2011-9-7 16:36:24写道:原帖
不是吧。。。
新华网快讯:税务总局7日表示,单位在9月发放的不管是哪个月份的工资、薪金,均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和税率表。
不是吧。。。
新华网快讯:税务总局7日表示,单位在9月发放的不管是哪个月份的工资、薪金,均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和税率表。
具体情况操作还是以税务局最新通知为准后期会再发MAIL告之,敬请大家谅解!谢谢!
接着人事又来:人事部也在努力了解追踪税局的最新动态,以维护员工的利益为主要考量。如有变动,我们会立即知会各位。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谢谢!
说来说去就还是没办法按照新规定
- 发表于2011-09-07
cao,
每次要增税,多收钱的时候就毫无问题,第一时间实施。
一到减税,少收钱就执行有困难。
就是这帮gwy
- 发表于2011-09-07
我们公司以前都是每月最后一天发工资,这个月9月1日发的,按照新的标准算的
- 发表于2011-09-08
昨天新闻说了,是电脑系统还没有跟进。
从确定到实施,不知这么多时间都去干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