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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法官

发表于2013-08-04

http://tv.sohu.com/20130803/n383288606.shtml


发表于2013-08-04

详细内容居然被网截,大家都懂的。

发表于2013-08-04

http://news.sohu.com/20130804/n383313080.shtml

为何百姓总是申诉无门,只有靠这些非常手段才能伸冤!

发表于2013-08-04

背景

工程款官司引发卖房抵债

据爆料人介绍,2008年,他加盟了一家快捷酒店,店址位于上海市闸北区。爆料人与顾某签订了装修协议,该协议及两次补充协议显示,由顾某的公司对这家酒店进行装修,工程总造价为500万元,支付方式为先支付总造价的30%,然后每月再支付15万元及规定的银行贷款利息直至付清。但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其他一些问题发生了较大的争议。

2010年,顾某将爆料人告到了上海市闸北区法院,并称工程款为1100余万元,爆料人只支付了100万。后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一家建筑审计公司对工程进行了审计,认为工程总造价应为820余万。因此爆料人一方应当向顾某支付工程尾款720余万。但这家连锁酒店的公司总部出具的加盟确认书却明确算出,爆料人加盟该店,整个装修工程造价应该在440余万。此数字与顾某和爆料人所签协议约定的500万工程造价基本吻合。

2011年4月,闸北区法院判决爆料人败诉,判决爆料人支付顾某剩余工程款720余万。

爆料人不服该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上海市二中院维持了原判。

爆料人于去年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案件进行再审,该申请再次被驳回。

在这个过程中,爆料人被认定为拒不履行判决的“老赖”,并被下了限制高消费令,这令他的生活工作受到了很大影响。为了早日摆脱“限高令”的影响,爆料人于去年7月将位于上海市淮海路的住宅出售,用以支付案款。


发表于2013-09-09

太黑暗了!政府官员搞事就算了,连法官也这样。。那法律史要来干嘛的???

发表于2013-09-09

这算是啥啊?

发表于2013-09-09

这法官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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