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三期的某位业主,你好

发表于2011-10-24
你因为欠电费被供电局拿走了你的陶瓷保险丝盒,你撬开了我的电箱。你无情的拿走了我的。
你成功的让我丧失了对于小区能越来越好的最后一点信心。
这里我07年就住进来了,真的是每况愈下。
积重难返了
发表于2011-10-25
拿回来
发表于2011-10-25
做这样的事情也太缺德了吧,还有脸出门吗。

发表于2011-10-25
自己犯了错却让别人替你顶罪,这就叫损人利己——缺德!
发表于2011-10-25
如果属实,我认为可以报案,此行为属于破坏用电设施。
发表于2011-10-25
错上加错!丧失做人的起码道德!
发表于2011-10-25
引用:2上青天3在2011-10-25 14:56:30写道:原帖
如果属实,我认为可以报案,此行为属于破坏用电设施。
 
 可以打95598,并告知具体情况,问问他们该如何处理。
发表于2011-10-25
供电局应该想更可靠的停电手段!比如电表内部设制密码,现在的停电方法太原始!
发表于2011-10-25

万恶的开发商,小区当时能统一装智能水表,电表,气表就好了,我原小区02年就执行了,充值使用,剩十度报警告知充值。

发表于2011-10-25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