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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委会的开场锣鼓敲起来了。

发表于2013-12-20

据接近业委会的人士讲,业委会续聘物业或选聘物业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连公告格式都是房管办颁发的格式公告,不能按自己的想法随意修改,业委会无权修改公告格式内容,业主们有充分的自由表达对前期物业是续聘还是选聘的自由,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或“弃权”,都是关心小区工作的积极态度,都是合法的表达。如果多数业主的意见与业委会的意见相反,则表明业委会的意见被否决,必须按多数业主的意见办。业委会每一步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都要在法律许可的框架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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