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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即便维权,特别自诩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维权,请记住!:业主与物业在人格上是平等的!

发表于2011-10-28

我一直期待在新浦江城,利益攸关方----业主和物业能善用业主论坛这个现代手段建立良好的沟通。一度也曾喜见物业鼓起了勇气走上了论坛,但又不知何故半途退却了。

但即便物业在论坛上保持缄默,我们也没有资格辱骂物业,而且递进式吐了六个“狗”字。你把同类同种视同为狗,当何自持?请不要将自已从道德的制高点上直泄入人格的深渊。

你自贬,这是你的选择,但请别沾污了新浦江城的论坛。

物业不是被业主收养的!业主和物业仅仅是利益攸关方,业主和物业在人格上是平等的!

如这仅仅是对事件的不同观点,我尊重你,也不想写此帖以免再生口水,而架空维权!但这不是。

发表于2011-10-28
楼主,个人认为此贴不太合适单独开贴,是不是又要将战斗力转向“物业与狗”的辩论呢?确实,用“狗”是不合适,措辞不合适。比喻不恰当。我懂你什么意思。但用词不当大家都会有的,大家都是业主,也没必要因为一个措辞来分个褒贬。

院市,还是将主要精力和矛头放在急需解决的工作中。不宜再燃新一轮战火。

仅供参考。
发表于2011-10-28

为了能让你走出人格的深渊,我告诉你个秘密,我是属狗的

为了让你再好受点,我再告诉你个秘密,世界上有种说话的方法叫比喻:业主是物业的主人,这就好比人类是其宠物狗的主人,物业应该对业主如狗对主人般的忠诚.

没有人说物业是猪或者老鼠甚至是牛(有位周姓名人曾多次自比为牛),因为那种比喻不恰当.

也没有人在这里主张,你家门口扫地的阿姨是xxx.因为那是在骂人



当然,这些你早就都知道了.你发这个帖子是为了逗我开心.肚子里撑船吧,没什么

发表于2011-10-28
院市请收短消息。
发表于2011-10-29
S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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