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小区南门出口如何看信号灯

发表于2014-01-21

   

   楼上说的正是我想让居委书记去问交管部门的意见,严格来说洛川中路和泽州路应该属于丁字路口,而且我们小区门前并没有设立停车线,对面也没有设立红绿灯。如果光看对面五元的门口的行人信号灯红灯亮不能左转,但一到那盏灯转为绿灯时洛川中路上显示红灯,出门左转变闯红灯了。另外洛川中路由西向东左转进小区也地面没有划左转标志线。

   说说只是小事,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都是我们进出小区的车辆全责。那和当时地面只有双黄线不是一样的道理吗。倒不如全部换成黄灯跳闪,这样至少两路车辆都会引起注意,事故最起码是同等责任。

发表于2014-01-22

希望不要唬弄我们,让我们以为可以左转,出了事就板板六十四了!

发表于2014-01-22

现在和居委书记反映的不是唬弄不唬弄的问题,是切身利益的事情,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交警是按照事故的结果来论定责任的,因为过程大家都说自己有理,而且在交警下结论之前他首先一定会参照当时现场的各种标志,标线。就像上次那位业主明明人家逆行但由于越过双黄线变成全责。现在的情况和当时简直是一模一样:

   洛川中路由西向东左转进小区因为地面标线为直行严格意义上说是不能左转的。

   出小区上洛川中路看灯还是不看灯是相矛盾的。

到了出现万一发生的状况下吃亏的就是我们进出小区的车主。

发表于2014-01-29

居民朋友们,大家好!

  很抱歉由于前期参加人代会等活动耽搁了时间。现已与闸北交警中队张队长联系反映了以下两点大家的建议和要求:1、洛川中路西向东方向希望增划左转弯箭头;2、悠和家园出小区车辆左转弯进入洛川中路时,不知是按照洛川中路东西方向红绿灯行驶还是按照南北向人行红绿灯行驶,希望明确。同时,增划出小区大门的停车线。

  张队表示:节后将上报,应在丁字路口南面增设一组信号灯对着北侧,让出小区车辆能够看到;关于洛川中路西向东方向增划左转弯箭头以及小区门口停车线问题,由于道路还未上路名牌,他们将综合考虑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我会跟踪方案的实施情况,如有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指出,以便能完善方案。

发表于2014-02-05

门卫告诉我,不用管他,按以前的方式进出。现在真是搞不懂应该怎么办。请物业给大家一个解决方案。

发表于2014-02-12

居民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上午10:30分,闸北交警中队张队长和闸北公安局路政科干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泽州路-洛川中路路口现场调查大家反映的情况。经过讨论,现提出以下解决方案及建议:

  1、洛川中路西向东方向增划左转弯箭头,等地面干燥后马上划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万一左转弯进小区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事故,转弯车辆承担主要责任);

  2、悠和家园出小区车辆左转弯进入洛川中路:

  张队及路政科干警建议:出小区车辆应遵循停车让行交通标志(照片附后)规定,在小区门口一停二慢三通过,等洛川中路东西向为红灯时(即南北向信号灯为绿灯时),在避开泽州路左转弯车辆的前提下快速通过路口(由于出小区车辆已在洛川中路西侧停车线外,所以在洛川中路东西向为红灯时左转弯转入洛川中路通过路口不属于闯红灯行为)。

  交通事故认定:出小区转弯车辆承担主要责任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发表于2014-02-12

这样解释的非常清楚,等各种标志标线划定后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这才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谢谢书记的奔忙。祝您和所有小区业主新年大吉,健康快乐。

发表于2014-02-13
引用:悠和的一员在2014-02-12 21:48:29写道:
17楼

这样解释的非常清楚,等各种标志标线划定后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这才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谢谢书记的奔忙。祝您和所有小区业主新年大吉,健康快乐。

 谢谢您的肯定

发表于2014-02-13

谢谢居委!大家开车出行也要安全第一!

另外也希望物业帮忙督促一些不自觉的驾驶人,禁止随意在小区门口两侧停车(交规是30米),避免乱停车阻挡进出小区的路线和视线造成安全隐患。

发表于2014-02-13
引用:windswater在2014-02-13 11:25:01写道:
19楼

谢谢居委!大家开车出行也要安全第一!  另外也希望物业帮忙督促一些不自觉的驾驶人,禁止随意在小区门口两侧停车(交规是30米),避免乱停车阻挡进出小区的路线和视线造成安全隐患。

 谢谢您的肯定!交警表示最近大门口一直有出租车靠边停车候客,他们会采取一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