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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宝山区第三批---顾村镇电台路西侧、沙浦河南侧(3号地块)地块规划要求

发表于2007-08-04
转自“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一、 地块位置:顾北路以北、沙浦河以南,规划路以西; 
二、 地块面积:340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 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四、 容积率:不大于1.35;
五、 建筑密度:不大于25%;
六、 绿地率:不小于40%;
七、 集中绿地率:不小于15%(计算扣除道路绿带及河道防汛通道绿带);
八、 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
 规划路道路红线 16米,道路绿化隔离带5米;
 顾北路道路红线 24米,道路绿化隔离带5米;
九、  建筑退沙浦河河道蓝线不少于15米
十、 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距离:南北侧不少于日照间距的1/2,东西侧不少于建筑高度的1/4
十一、 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          
十二、 公建设施:按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的规范配置居住街坊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及建设规模(DGJ-55-2002)。
十三、 机动车泊位数应达到不低于总户数的 50% 以上,并按规定配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保留足够的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
除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涉及到环保、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中标单位应按《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到区规划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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