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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推荐物业服务企业的邀请函

发表于2014-05-19
标签:关于推荐物业服务 面积 企业 物业 物业服务合同 

关于推荐物业服务企业的邀请函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一、小区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杨浦区新江湾街道,地址:上海市政悦路588弄,占地面积:44118.3平方米,建筑面积:96331.31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面积(配电梯)69897.07平方米(一层面积5686.47平方米)。多层住宅面积(无电梯)6129.66平方米,商铺面积1050.06平方米,绿化面积23164平方米。

二、选聘要求如下:

1.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必须是2级以上(含2级);并近三年内信用信息中没有不良业绩信息记录。

2.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综合管理服务 4 级0.26 元/月/平方米;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4级021元/月/平方米;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 4级 0.40 元/月/平方米;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费 5 级0.13元/月/平方米;电梯费用0.40 元/月/平方米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费 0.35 元/月/平方米;共计:无电梯1.35元有电梯1.75元/月/平方米。

3.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如选聘有关的专业公司,签订的有关合同需与业委会领导沟通并备案,以确保服务质量。

4.物业管理费用采用财务包干制(收缴的物业管理费)和公共收益协议分成。

5.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 3 年。自 2014 年7月 1 日至2017年6 月 30 日,合同期内不得转包它公司。

谢谢您的帮助!

 

上海市杨浦区建德国际公寓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4 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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