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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遛狗!!

发表于2013-07-03

今日发现个别业主遛狗不栓狗链,任由狗狗在小区内"自由驰骋". 本人正告该无良业主,住在本地区内的人自认为都身价不凡, 你手里钱多你就试试看,哪天你的"不咬人"的大狗发疯,不搞到你卖房赔款,亲家当船才怪. 牢骚归牢骚,还是希望家有动物的,特别是大型狗狗的业主,吸取近期狗狗频繁伤人的教训,给狗上链,既保护别人也保护了你自己的财产.................... 也希望物业能够多加关注.

发表于2013-07-03

对不起, 上面上"倾家荡产"不是 "亲家当船".

发表于2013-07-04

这帖支持!最近新闻报道有关大型犬咬伤、咬死人的事故较多,这也应该引起我小区居民们注意。按市政府规定,无论大、小犬外出都要戴狗绳。一旦事故发生,狗主人定会后悔莫及。

发表于2013-07-09

对有的人来说,狗命比人命值钱。啥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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