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5|下一页
/5页

主题:2011年8月14日 居委会组织房管局及街道解答业委会申请之会议纪要

发表于2011-08-19
上周日,由小区居委会热心组织,邀请了10位左右的业主参加了房管局和街道对于业委会申请的解答会。作为荣幸的会议一员,我受会议其他参与业主之托来作个简单的会议纪要。由于本周一到四都加班到很晚,只有今日回家较早来向大家汇报,特此道歉。请其他参与的业主补充。
 
房管局的丁主任热情的向大家表述了如下内容:
 
1。 按照法律,本小区12期和3期已经符合申请业委会的条件
 
2。  但是,从执行层面来看,困难重重,可谓道路慢慢其修远兮。总结下来,有如下可预见的困难。
 
    a)小区2600户(包括商铺),实际住户800多户。将来对于规约的投票通过会造成困扰,不能达到“三个规约的1/21/22/3通过率”的要求,从而无法实现业委会的成立。
    b) 国家于201141日刚刚颁布了对于“业委会成立”的新规,但是具体操作细则未出。导致房管局和街道不知道如何指导业主进行业委会的筹备申请。估计细则的推出还要再等2-3个月。
    c)本小区属于很大的小区,意味着筹备会有极其巨大的工作量,如收集业主联系方式,划分1-3期和4期的范围,讨论制定小区具体管理细则,并带领小区大部分业主达成一致。梦想从筹备到建立业委会花了2年半的时间,是新江湾地区唯一一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东森只有500户居民,花了2年的时间至今未能成立。
    d)筹备会的人数在5-15人,而国家新规规定筹备会中加入街道、房管、开发商和居委会的人员各一人,就意味着实际的业主小于等于11人。好处是有政府介入,能让我们得到有组织有效地引导,但也导致参与业主的数量减少,人均的工作量更大了。
 
3。 以过往的经验,大型新小区的业委会的规约制定复杂,意见难以统一,成立时间漫长,大家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如果三思之后确实有成立业委会的强烈愿望,街道会向上报批请示。
 
4。筹委会的成员并不等于是将来业委会的成员,筹委会是制定小区管理方法和条约并带领整体小区达成一致,而业委会是执行团队。筹委会的整个过程不涉及对于开发商的质量追讨,需要大家把两个问题分开解决。
 
我们听完立刻向房管局和街道表达了本小区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强烈愿望,街道潘老师记录并表示会把意见传达向上,并在一周后给与答复。
 
 
发表于2011-08-19

沙发顶一个!

 

细则的推出,也不一定几个月就会出来的。

筹委会的职责,类似于修订“宪法”,根据我小区的情况修订规约本是一个繁复的工作,而按照法律规定找到上千户业主,工作量之巨大更是难以想像。即使找到了,所有业主是否能够齐心协力,通过规约,则是最终的考验。

而以上的工作,绝大部分全都要靠筹备组中的业主完成。

 

有点mission impossible

不过,既然是mission,没条件上也要创造条件上,我们小区齐心不齐心,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发表于2011-08-20
严重支持业委会成立,我们的小区维护好了后肯定要比现在舒适百倍,小区档次和房价也能上去,对业主百利无一害,大家支持的都顶吧
发表于2011-08-21

感谢小野猪的告知,支持业委会筹备组成立。

 

发表于2011-08-21
引用:doctorman 在2011-8-20 9:58:18写道:原帖
严重支持业委会成立,我们的小区维护好了后肯定要比现在舒适百倍,小区档次和房价也能上去,对业主百利无一害,大家支持的都顶吧
 
 用正面积极的态度来看,业委会的确有这样的功能。将来业委会成立后,主要的矛盾是业委会是否作为以及业委会和物业之间的微妙关系。
发表于2011-08-21

小野猪辛苦了,支持一下。从当初的维权一直到现在付出了艰辛的一大步。

发表于2011-08-21

我们小区特别大!

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已有800户入住,不是个小数目,亟待有业委会来处理业主的日常事务。

希望居委会、房管局、街道举全权之力促成这件事早日办成!

发表于2011-08-21

绝对要支持一下!

另,这些筹备和制定规范的工作应该有偿对待那些付出自己时间和精力,以及智力的业主。

发表于2011-08-21
支持,也想贡献一点力量。
发表于2011-08-21

支持,有力出力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