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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友情提醒:门口卖水果的乃无良商家,短斤少两严重,建议大家别去买

发表于2011-05-10

据小区讨论群内多位业主反映,门口这家卖水果的,短斤少两很严重,一斤只给7两5,4斤只给3斤,尤其是菠萝等需要去皮的水果。

这里给大家提个醒,如果去买的话就多长个心眼,最好不要再光顾这家。

发表于2011-05-10

确实,少称少的很厉害,我是受害者之一啊,这家太黑了,大家都不要去买

发表于2011-05-10

从来就没想过要去这种地方买水果,看到他们把门口搞得脏兮兮就讨厌,还有他们的那几辆卡车天天停在上面,早晚要把门口的大理石都压坏,到时还要我们业主掏钱维修。

发表于2011-05-10
真的啊!?我靠!
发表于2011-05-10

平时粗心没发现,谢谢提醒!那以后还是买菜场那家吧。

发表于2011-05-11
大家都不要去那家水果店买水果,它是靠我们小区养活的,还宰我们可恶,它跨门经营把小区门口搞得一塌糊涂,还整天停着2辆卡车,把环境弄得丑态万象。建议KFS不要只管出租,不管管理。
发表于2011-05-11
       今后买东西还要多个心眼。
发表于2011-05-12
我也碰到过,做生意没有信用的,我在也没有去买过。
发表于2011-05-12

      卡车长期停在小区大门口做水果生意,这个明显是违规行为,从道理上说物业和城管都应出面制止,取缔。造成现在长期占用人行道,在小区大门口明目张胆违章做水果生意。是物业和城管不作为? 还是这家水果摊老虎屁股摸不得?我个人认为或许物业和城管是他家的娘舅。否则没法理解!

       更让人不可理解的,这个水果摊摊主为了让卡车随意进出人行道,竟然把物业安装在残疾人便道上的障碍柱锯掉。

      物业对于开发商出租的商铺管理是松而又松。对商铺承租人的不良行为是开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开发商是物业的爹。

     奉劝物业,要认准谁是小区的主人,开发商不会开工资给你们物业的。对开发商出租的商铺,物业应当鼓起勇气,对商铺承租人的违规行为也应理直气壮说一声“不”。按规距办事。

    

发表于2011-05-12
同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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