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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低收入家庭十年买房

发表于2006-12-05
中低收入家庭十年买房?       广州日报


江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吴新雄近日口出“铁律”:确保该省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与此同时,江西省政府还将与各市市长签订责任状,如果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将追究市长的直接责任


    引起全国广泛关注的房地产新政,是江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吴新雄在一次就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基本住房和群众代表的座谈会上透露的。吴新雄表示,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在近期内出台十项“铁律”,以确保全省中低收入家庭只用8~10年“净”积蓄,就能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全国震动。近年来,房地产价格猛涨,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成为全国性难题。江西省让中低收入者都能买得起房的承诺,在引起广泛共鸣的同时,也让人们探究,这一政策怎样实施、能否落实、如何保证公平性等一系列问题。

    实施细则有望本月面世

    江西省为何敢作这样的承诺呢?这是地方政府一时的心血来潮,还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重大决策?对于江西省房地产新政的出台背景,人们众说纷纭。

    江西省政协常委、江西省社科联副主席汪玉奇是这个政策出台的决策智囊团成员之一。他告诉本报记者,住房消费必然是一大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但从江西的情况来看,出现了一个矛盾,使得这个消费热点没有热起来。

    一方面,因为大量房地产开发商追求高额利润,大量的房地产投资集中在高档住房上面。高档住房又缺少大量的消费支持,大量的工薪阶层无法进入高档住房的消费市场,所以大量的高档住房闲置,在江西许多高档住房的入住率不到30%,而且80%的高档住房开发使用的是银行贷款,这样就引起了潜在的极大的金融风险。

    在矛盾的另一方,是江西广大工薪阶层在持币待购,等待经济适用房和中低档住房。不破解这个矛盾,住房消费只能是潜在的消费热点。

    据了解,目前,江西省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研制相关政策。江西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黄隆规透露,实施细则《江西省关于推动经济适用房建设完善廉租房制度的决定》,本月内有望出台。

    价格初定1800元/平方米

    根据记者调查,南昌市经济适用房初步测算的价格为1800元/平方米,低于市场均价40%左右,而江西省其他地方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还可能更低。

    按照目前南昌市普通居民月收入约1000元计算,夫妻两人加起来一个月收入是2000多元,用8~10年的积蓄从账面上的数字来说确实供得起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南昌市民都欢迎政府出台这样的政策。在南昌市一家酒店里打工的市民李先生说,家里三口人现在住在一个不到40平方米的房子里。自从政府的这个承诺公布后,全家人都盼着早点实施。“这当然是好事了,但关键是要快一点落实到位。”

    也有南昌市民对此承诺存有怀疑,市民王先生说,“怎么可能每人都买得起房呢,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大部分市民的反应平静,在观望中等待细则的出台。

    在离城北经济适用房不到1公里的地方,有数个大型的商品房楼盘正在开发。记者在其中一个楼盘里看到,一套二房二厅建筑面积85.8平方米的住房,销售价格为4580元/平方米。一位姓王的售楼小姐表示,两房的户型卖得很火,一期开发的房子中就只剩下一套没卖了。旁边在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并没有给楼盘的销售带来多大影响。

    江西政策可供中西部借鉴

    江西省政府的这个决策出台后,受到了学术界和房地产界某些人的质疑和反对,认为这是对市场粗暴的干预。汪玉奇认为,“这个指责是没有任何道理的,这是房地产开发界既得利益集团从负面作出的回应,因为他们的利益可能在这次决策中受到损失,因为拿出20%的开发用地来建经济适用房必然减少了他们的投机空间。同时,20%开发土地建经济适用房,价位的低廉化,必然引起房地产市场价位的下降,遏止他们的高利润。”

    汪玉奇说,江西省政府的决策完全正确,首先,面对中低收入者想买房而买不起房,政府必须要有所作为,必须通过公共行政手段降低中低收入者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门槛。第二,此举符合中央宏观经济政策。第三,它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行为规则。现在我们的政府要退出对企业直接干预,要转向公共管理。这次江西省决定,拿出20%用地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就是用政府行政手段在公共领域调控经济,促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结构优化、拉动内需的一个重要举措。

    他认为,江西的做法很有借鉴意义,特别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老百姓收入低,对经济适用房需求强烈,江西的做法很可能走出中西部地区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一条新路子。
发表于201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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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2-21

又不是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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