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一期,二期的业主想不想联合起来炒了春川物业
- 发表于2014-04-23
- 发表于2014-04-24
- 引用:michelle_leo在2014-04-23 16:56:11写道:
- 9楼
楼上猜得没错的话应该是物业的托。首先乱晒衣服可以是外来人员,非小区业主,就算是的话物业也能制止。其次物业不是不允许听地上临时车位的吗?那索性规定全部停地下车库。
住到一品漫城一年,竟然有人送我一个“托”的雅号,谢谢~,象你们那么小心眼的人在我们小区,这素质永远也提高不了,为有这样的邻居感到悲哀,听不得别人的不同意见,处处怀疑别人,还是自己先反省一下,再商议如何搞好我们的小区吧。
- 发表于2014-04-24
- 引用:evanvincent在2014-04-23 21:21:25写道:
- 11楼
我觉得我们业主素质是需要提高,但是首先物业不能不作为。 地面根本不应该停车,物业就应该制止,全部地下车库,而且不应该随便放行,如果不是小区车辆应该登记。 其次,进出人员也完全可以做到刷卡和登记制度。 至于乱晒的,你物业可以贴整改通知单,加强监管。 小区绿化其实也不是某些人觉得的那么好,比如我门口的冬青枯了好久了,每次缴纳物业费都提出,就装样子登记下,连实地都没有来看过。 物业费其实并不....
我同意你的观点 ,
我觉得我们业主素质是需要提高,但是首先物业不能不作为。
地面根本不应该停车,物业就应该制止,全部地下车库,而且不应该随便放行,如果不是小区车辆应该登记。
其次,进出人员也完全可以做到刷卡和登记制度。
至于乱晒的,你物业可以贴整改通知单,加强监管。
小区绿化其实也不是某些人觉得的那么好,比如我门口的冬青枯了好久了,每次缴纳物业费都提出,就装样子登记下,连实地都没有来看过。
物业费其实并不便宜,但是远远没有达到预期。
另外,小区那么多一品漫城的广告位,这笔收入到底哪里去了,真希望业委会能尽快合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