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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昨天的回答-关于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相关问题的答复--,该项目暂缓实施

发表于2014-11-01
 
 

 

经管委会研究决定,该项目暂缓实施。

下阶段,将进一步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听取专家意见;进一步进行项目环境影响等各方面的综合研判。

 

关于“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

项目相关问题的答复

1、此项目与临港重装备区的建设规划的装备制造和航空产业两块主题无关,该项目颇有争议,相关程序和公示应更为慎重,建议公示期延长一个月。

答复:1)作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临港重装备产业区规划发展高端制造、航空发动机以及其他国家和上海市鼓励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该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与汽车电子”专项工程中“动力电池——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技术”,符合产业导向。

2)根据《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实施要点》,受理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以适当延长公示时间。

 

2、附件3《情况说明》中上海闵联临港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在签署同意处有签字无签名,不符合批示规范,应重新签署并公示;

答复:相关文件符合规范。

 

3、文中表2《项目建设内容》第24固废暂存间50平方米的建筑空间同时堆放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如何做好垃圾分类与分隔?一旦发生交叉,是按照危险废物处理还是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答复:报告P39页已明确“以上固废收集后分类在暂存于7号楼研发库房北侧的固废暂存间,其中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暂存间分开设置。”,并明确了固废暂存间设计、实施时须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落实。

 

4、文中表1《项目总平面指标》中绿化率仅为20%,而上海市的整体绿化率都已经超过38%,这样的建筑设计是否合理,依据在哪里?

答复: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新建工业园区附属绿地总面积不得低于工业园区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工业园区内各项目的具体绿地比例,由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项目以及交通枢纽、仓储等项目的附属绿地,不得低于项目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本项目符合要求。

 

5、文中表17《项目运营期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正文第30页)中S6S7S8项分别为废硝酸、废高氯酸、废盐酸等液体危险废物,却列入固废类别,这样的环评报告是否欠妥?

答复:表17中的S6S7S8是归入固废大类中的危险废物,报告已这样明确。

 

6、正文第46固体废物款下所述危险废物为检测实验产品的各类试剂,年产量合计9t/a”而文中表17《项目运营期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中仅描述了5.1t,作何解释?

答复:项目检测试验产生各类废试剂,年产量应该为5.1t,文中的9t属笔误。

 

7、正文第46固体废物款下,多处描述年产量为**t/a”,计量单位不严谨,个人认为应该描述成年产量**t”

答复:采纳公众的建议,从严谨的角度,报告描述调整为“年产量为**t”。

 

8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南缘,是东亚季风盛行地区。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雨  量充沛,日照多,无霜期长,气候温和湿润。受冷暖空气交替影响,台风、旋风、雨  涝汛潮等灾害性天气时有出现。”  同时考证相关资料:锂离子动力电池中的许多材料与水接触后,可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并释放出大量热能导致发热、燃烧现象。锂电池正极的二氧化锰,只沾一小滴水便可出现发热现象。其中氯化亚硫与水接触后,在生成盐酸和二氧化硫的同时释放热能,几种因素使锂离子动力电池成为生活中的火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可忽视的隐患,更何况处于泥城工业园区,附近都是大型重工企业,一处燃,处处燃。临港地区临海、气候湿润,尤其梅雨季节、夏季的台雨,空气水分子极其活跃。平常老百姓家里地板、墙壁及衣物呈潮湿状态,能保证项目中电池材料百分百不与水气接触?

答复:本项目为公司总部,以及检测实验、营销配送、仓储包装等功能,产品仅涉及锂离子电池的负极材料,既不包括正极材料等其它的锂电材料,也不从事锂离子电池的制造。

 

9项目固废可实现 100%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临港人,熟知临海地区海风极大,潮起潮落时尤为明显。海风带起风尘吹向四方,常常令近海百姓家里地板、家具蒙灰。即便在布置纱窗的状况下,粉尘依然轻易出入。所以对项目保证实现100% 妥善处置,我持严重质疑。任何事情都有其不确定性,若海风长期吹起废料,其中的粉末如石墨灰尘逐渐沉积则会堵塞肺泡并难以排出。

答复:项目一般固废为废包装材料S1、经检后剔除的不合格产品S2、更换的金属烧结覆膜滤芯S3,产生量约6.5t;危险废物为检测实验产生的各类废试剂,年产生量合计5.1t。项目年产生活垃圾217.8t

以上固废中仅经检后剔除的不合格产品S2为粉料,其他均为固态或液态,不会产生粉末扬尘。对于金检后剔除的不合格产品S2,收集并袋装(袋内衬PE)后暂存于7号楼研发库房北侧固废暂存间中的一般固废间,由原料供货方每周一次上门回收进行重加工,此环节不会产生粉尘飞扬。

 

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31日

发表于2014-11-02

该项目暂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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